茂名市市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報告 |
發表時間:2014-04-18 信息類型:行業動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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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落實國務院、省委、省政府關于住房保障的相關政策,我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,把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,從2006年起至2011年底,市區共開工建設七期廉租住房,合計13.82萬㎡,2183套。已竣工入住的65015㎡983套,其中在建的73147㎡1232套,準備在6月份左右抽簽分配。在廉租房分配工作中,嚴格按照申請、審核、公示、輪候、抽簽等程序確定租住家庭或輪候家庭,確保了廉租房分配過程公開透明,分配結果公平公正。對暫時未抽中簽的輪候家庭,市政府發給房租補貼,實現了應保盡保(即100﹪得到保障),F就廉租房分配信息公開情況如下:
一、建設和分配信息內容已在茂名市房產管理局網(http://fcj.maoming.gov.cn/)公開。
二、嚴格施行申請、審核、公示、輪候程序。廉租住房的申請、審核、公示、輪候嚴格按照國家九部委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》(162號令)和《茂名市市區廉租房建設和管理實施方案》(茂府[2004]73號)的規定精神執行。
(一)申請。市區保障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在《茂名日報》顯目版面刊登《申請茂名市市區廉租房保障相關事項的公告》。載明申請條件、申請范圍、申請辦法、審核審批、受理期限等內容。戶主自認為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向市區廉租辦提出申請。
(二)審核。審核程序為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的戶籍、家庭收入、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并公示,公示后無異議的報區民政局和市保障辦終審。
(三)公示。廉租房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經終審無異議的登報公示。市區保障辦每年在《茂名日報》和市房產局網公示當年入圍戶主名單。公示無異議的列為保障對象。
(四)輪候 。經過申請、審核、公示均無異議的廉租住房申請人全部列入實物配租輪候,所有輪候人從公示期屆滿即日起統一發給房租補貼。補貼標準為:3人(含3人)以下家庭發給140元/戶·月,4人以上家庭發給182元/戶·月。2011年新增保障家庭共1027戶, 2012年沒有辦理廉租房新增申請,2013年新增保障家庭共169戶,全部領到了政府發放的住房租賃補貼。
三、公開公平公正分配廉租房。市區廉租房的房源主要有兩類,一類是批量竣工房,另一類是年度審驗騰退房。根據兩類不同房源特點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。
(一)批量竣工的廉租房分配。我市廉租房的建設規模完全由輪候人的數量來決定。通常是計劃建設總套數略少于輪候總戶數。根據這個特點,我市采取輪候人全體參加抽簽分配批量竣工的廉租房,中簽率均在90%以上。未中簽的續領補貼。抽簽過程由公證處公證,廉租房保障責任成員單位派人監督。全程參加監督的還有全體抽簽人、紀檢監察。簽球抽出后,當眾公布中簽人姓名,中簽棟號、房號等。中簽后立即開出中簽回執,交由中簽者保存,并憑中簽回執簽訂入住合同。
(二)年度審驗騰退的廉租房分配。這種房源的特點是零星分散,而且總套數較少。我市按照輪候先后順序和特殊家庭綜合各因素靈活分配,未見不良反映。
四、實行動態保障和退出機制。為嚴格執行國家、省、市三級關于動態保障和退出機制規定,市區每年5至6月對廉租房在保人員進行年度審驗工作。審驗標準執行準入條件的標準,凡符合準入條件的續保,不再符合準入條件的,退出保障,停發補貼或退出實配。審驗分三個步驟進行。一是自報和初審,即自我填報家庭經濟收入、住房條件改善情況、家庭成員變動情況。初審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完成。二是終審。經初審決定續保的報市民政局和我局終審。三是續;蛲顺。審驗完畢后,市區保障辦將審驗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。從2007年以來,共審驗6批,3225戶。其中因仍然符合條件獲準續保1908戶,因脫貧或購房建房等不再符合條件的,累計共847戶退出了保障。
動態監管。廉租房已納入省信息管理平臺。實現了從房源、家庭檔案、住戶變動、租賃合同和租賃補貼情況等公開、透明。有效建立健全我市低收入住房調查、資料審核和建卡立檔工作制度,進一步規范了廉租房保障審批、資格年審和住房補貼金發放,實現了審批資料從紙質到信息化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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